记者从??谑猩涛窬只裣?,为推进??诳缇车缱由涛褡凼郧ㄉ?,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,该局近期草拟了《??谑兄С挚缇车缟谭⒄谷舾晒娑ǎㄕ髑笠饧澹罚ㄒ韵录虺啤墩髑笠饧濉罚?,拟通过财政资金扶持的方式支持??诳缇车缟滩捣⒄?,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,??诮С挚缇车缟唐笠德浠?,跨境电商企业在??诼浠Ш笠荒昴诮灰锥畲锏?亿元以上的,按交易额给予企业0.5%的扶持,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在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方面,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对纳入??谕臣?,且年度线上交易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,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扶持。
同时,《征求意见稿》还拟对落户的跨境电商企业实行交易增长奖励。对年交易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,且同比增幅超过20%的,给予增量部分0.5%的扶持,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
跨境电商集聚将有利于夯实与延长产业链,通过集聚效应促进跨境电商产业更高质量发展?!墩髑笠饧濉诽岢?,将支持跨境电商集聚区发展,集聚区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,入驻满一年以上且产生跨境电商交易额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超过20家,跨境电商交易总额超5000万元,一次性给予集聚区招商主体20万元资金扶持;入驻满一年以上且产生跨境电商交易额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超过40家,跨境电商交易总额达超1亿元,一次性给予集聚区运营主体40万元资金扶持。对入驻集聚区满一年以上且跨境电商交易额达40万元的跨境电商企业,拟按照年实际租金额的50%给予扶持,每家企业年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此外,《征求意见稿》还拟支持跨境电商物流仓储设施建设。对租赁??诤9靥厥饧喙芮虮K拔锪髦行谋K安挚獾目缇车缱由涛衿笠?,且实际租赁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,根据租赁合同给予年租金扶持,每年将按照年实付租金额的40%给予扶持,每年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
在物流与海外仓方面,拟对跨境电商企业每年支付物流费用的30%给予扶持,每家企业每年扶持资金不超过10万元。对租用海外仓开展跨境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,按实际发生额的30%给予支持,最高支持50万元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还提出将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参展??缇车缟唐笠挡渭庸谕饪缇车缟陶够岬?,对其展位费、布展费给予30%的支持,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9万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