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<legend id="eaeuy"><input id="eaeuy"></input></legend>
    <tr id="eaeuy"></tr>
  • <legend id="eaeuy"></legend>
    <s id="eaeuy"><code id="eaeuy"></code></s>
  • <center id="eaeuy"></center>
  • 欢迎来到进口食品网官方网站! 找供应商   服务项目   会员登陆

    致力成为海内外客商信赖的贸易桥梁、合作使者! 提高服务效率,降低运营成本

    服务热线0754-88485995

    热门关键词:方便食品副食品休闲食品酒类糖果饮料生鲜/水产品乳制品饼干/曲奇 冲饮品 橄榄油巧克力

    全国进出口食品统计表
    联系我们 Contact
    联系电话:0754-88485995

    联系邮箱:food@importfood.net

    联系传真:0754-88485995

    公司网址:www.zyjhsj.cn

    总部地址:汕头市黄河路19号智汇时代雅园4幢1012号

    政策法规 大仓策划 · 进口食品 · 品牌运营:(0754)82553777 我们恭迎您的来电!

    您当前的位置: 首 页>综合资讯>政策法规

  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8号(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)

    作者:  来源:海关总署  发表时间:2022-9-22 9:30:57   浏览:

      为扎实推进口岸环节非冷链货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,海关总署决定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》有关项目的填报要求调整如下:

      一、新增“已实施预防性消毒”(根据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》(WS/T 774-2021)规定:“预防性消毒为在没有明确的传染源存在时,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和物品进行的消毒?!保┥瓯ㄏ钅?,该项目为勾选项,包括“是”和“否”两个选项,进口货物境内收货人或其报关单代理人如已开展“预防性消毒”则选择“是”,否则选择“否”。

      二、实际进境货物必须填报“已实施预防性消毒”和“启运日期”。

      特此公告。

     

      海关总署

      2022年9月19日

     

     

    进口食品网公众微信.png

    文章地址:http://www.zyjhsj.cn/Show/?Cid=28769

    转载声明
    我们所选编的内容(或图片)部分源于网络将尽量注明出处。
    但基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广泛性,不能确保与每位作者联系。如果您是相关内容的原创作者,欢迎随时联系小编认领。如您对我们的分享有异议,有请联系我们,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。

    联合采购

    国产精品一二三区久久狼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文本链> <文本链> <文本链> <文本链> <文本链> <文本链>